问题详细描述:
胎死宫内可以引发什么并发症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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匿名网友的答案:
1.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 又称低张性子宫收缩乏力(hypotonic uterine inertia)其特点是子宫收缩具有节律性和极性、对称性,但收缩力弱,宫腔压力低,持续时间短而间歇期长,在收缩高峰期子宫体不隆起,以手指压宫底部肌肉仍可出现凹陷。不足以使宫颈以正常速度扩张,出现产程延长或停滞。根据宫缩乏力发生的时期分为:
(1)原发性宫缩乏力:是指产程一开始即表现宫缩乏力。主要是在骨盆入口平面有头盆不称或胎位不正。临床上常表现为潜伏期延长。须与假临产相鉴别。鉴别的方法是给予强的镇静剂,如药物可以使宫缩停止者为假临产,不能停止者为原发性宫缩乏力。
(2)继发性宫缩乏力:是指临产早期时宫缩正常,产程进展到活跃期以后宫缩强度转弱,使产程延长或停滞。此情况多出现在中骨盆狭窄,持续性枕横位与枕后位。
2.不协调性宫缩乏力 又称高张性子宫收缩乏力(hypertonic uterine inertia)。其特点是缺乏对称性、节律性,尤其是极性。子宫收缩兴奋点可发生在子宫的某一处或多处,甚至极性倒置,尽管宫内压不断升高,但胎儿先露部不下降,宫口不能正常扩张,属无效宫缩。因宫缩间歇期子宫壁不完全放松,静息宫内压升高。临床表现为产妇自觉下腹部持续疼痛、拒按、烦躁不安、脱水、电解质紊乱、肠胀气、尿潴留。检查:下腹部有压痛,胎位触不清,胎心不规律,宫口扩张缓慢或不扩张,胎先露部下降延缓或停滞,产程延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