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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管化学性烧伤可以引发什么并发症?

本问题由匿名网友于2010年8月13日 07:17在消化内科分类提出.

问题详细描述:
食管化学性烧伤可以引发什么并发症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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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管化学性烧伤 并发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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匿名网友的答案:

  吞服腐蚀剂后的并发症可以分为局部和全身两类。

  1.全身并发症 服毒量较多,则有全身中毒现象,重者在数小时内或1~2天内死亡。

  2.局部并发症

  (1)出血:在服毒后数天内可出现小量吐血,但大量出血则为坏死组织脱落所致,常出现于1~2周内,一般多在10天左右突然发生大量出血,重的可因无法制止而死亡。故对严重的患者,1周后各种症状虽然消失,最好仍应卧床休息、进流质饮食直至2周后,如此多不致发生大量出血。

  (2)食管穿孔纵隔炎:只并发于吞服毒液过浓而量又大的患者,一般碱性腐蚀较酸性者更易发生食管穿孔,多在食管下端破裂至左侧胸腔,有时穿过至气管,形成气管食管瘘管,文献上曾有偶然破溃至主动脉弓的报道。

  (3)胃烧伤胃穿孔腹膜炎:并发于酸性腐蚀剂者为多,呈急腹症表现,病情危重。

  (4)喉水肿吸入性肺炎肺脓肿支气管扩张症:可以并发于急性腐蚀性食管炎瘢痕狭窄时期,尤易发于儿童患者。

  (5)食管瘢痕狭窄:常为难以避免的并发症,只有早期预防才可防止其发生,胃瘢痕狭窄也常并发于吞咽酸性腐蚀剂的患者中。